报考时间及地点
A、初试设九个考点,具体安排如下:
序号 |
初试考点 |
报名时间 |
初试时间 |
领取复试
准考证时间 |
考生范围 |
1 |
华中师范大学 |
3月4日开始 |
音乐学专业
3月5—7日 |
3月8日下午 |
湖北、广西
广东、海南 |
音乐表演
3月6—7日 |
2 |
湖南师范大学 |
2月20-21日 |
2月21-22日 |
2月23日上午 |
湖南、广西
广东、海南 |
3 |
郑州大学 |
2月20-21日 |
2月21-22日 |
2月23日上午 |
河南 |
4 |
江西师范大学 |
2月20-21日 |
2月21-22日 |
2月23日上午 |
江西 |
5 |
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|
年前统一报名,
2月20日换证 |
2月21-22日 |
2月23日上午 |
安徽 |
6 |
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|
2月18-19日 |
2月21-22日 |
2月23日上午 |
河北 |
7 |
山东淄博第十七中学 |
2月17-18日 |
2月21-22日 |
2月23日上午 |
山东 |
8 |
四川 |
参加四川省招办组织的音乐师范类考试,成绩合格者,
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 |
四川 |
9 |
重庆 |
参加重庆西南大学组织的音乐学专业考试,成绩合格者,
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 |
重庆 |
注:①初试1至7考点考生的复试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,考生按复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。
②安徽考生于2月20日在安徽考点凭安徽省报名准考证换我校音乐专业初试准考证。
B、华中师范大学复试具体安排如下:
复试考点 |
专业 |
考点范围 |
专业复试时间 |
乐理、练耳 |
华中师范
大学音乐学院 |
音乐学 |
河南、河北 |
3月8日上午 |
3月9日晚6:30 |
江西、安徽 |
3月8日下午 |
湖南、山东 |
3月9日上午 |
湖北 |
3月9日下午—3月11日 |
3月10日晚6:30
(兼报考生只参加一次) |
音乐表演专业
(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舞蹈方向) |
3月10—11日 |
注:①广东、广西、海南考生按照初试考点省份规定时间参加复试;
②湖北省兼报考生请以音乐学准考证参加乐理、练耳笔试;
③复试兼报的考生,乐理、练耳、视唱科目只需考一次,此成绩同时适用于兼报科目。
6、考试时除钢琴外,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;需租用乐器或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,费用自理。联系电话:027-67867061
7、声乐、钢琴、器乐初、复试中,考生一律背谱演唱(演奏)。
8、考试时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,收费标准为初试每首10元,复试每首20元。原则上不允许自带伴奏或伴奏带,如有特殊原因需自带伴奏,须事先向考点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。